“保证首页”“三个月见效”这类销售承诺,本身不能直接作为合作依据。要把它变成明确条款,核心做法是:把口头承诺拆成可量化指标、可核查口径、可执行补救和可退出条件,写进合同或补充协议,并约定数据由谁提供、按什么周期核对。做不到这一步,承诺再动听也只是一句无法追责的话。
和SEO服务商沟通时,销售常把三类内容混着说,处理方式完全不同。
判断方法很简单:问一句“这个承诺由谁控制、怎么证明做到了”。如果对方答不上来,就说明它还不具备写进条款的条件。
一条可执行的条款,至少包含以下四部分,缺一项都会留下扯皮空间。
把“保证排名”改成条款,可以写成:假设双方约定关键词A,服务商承诺在合同生效后第90天,该词在双方共同确认的查询口径下进入前10位;若未达到,服务商在下一个30天内无偿继续优化,仍未达到则按未达标月份比例退还服务费。这里的关键词、周期、比例都需双方谈定,不能照搬。
实际操作中,常见两种处理方式,适用条件不同。
方案一:只签过程条款,不签结果条款。适合网站基础较弱、行业竞争激烈、关键词难度高的情况。此时把内容产出量、技术整改项、报告频率、沟通机制写死,用过程可控性换取合作稳定性。判断标准是:如果服务商连过程指标都不敢承诺,结果承诺更不可信。
方案二:过程条款加有限结果条款。适合网站已有一定权重、目标词竞争度中等、双方对数据口径能达成一致的情况。结果条款必须限定关键词数量、查询口径和观察周期,并设置免责前提,例如网站不得在此期间进行大幅改版或更换域名。
选择依据不是哪家销售说得更好,而是你的网站现状和目标词难度是否支撑结果承诺。拿不准时,先要求对方提供针对你网站的诊断说明,看它是否愿意把判断依据写进附件。
如果对方只愿意在沟通中承诺、拒绝落纸,这本身就是重要信号。此时应把合作预期降为过程合作,或直接放弃结果绑定。
条款生效后,按约定节点核对数据,并保留每次核对记录。发现偏差时,先确认是口径差异还是真实未达标:口径差异按合同约定方式复算,真实未达标则启动补救条款。若服务商拒绝按条款执行,书面提出异议并保留沟通证据,作为后续协商或维权的依据。复查的重点不是争论谁对谁错,而是确认条款里写的条件是否被触发、补救是否按时启动。
下一步,把你手上正在谈的那份承诺逐条对照上面的四要素,缺哪项就补哪项;补不齐的承诺,不要写进合同。